一、職稱: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
二、人數:5人
三、性別:不限
四、公告期間:115年7月31日至115年8月14日
五、資格條件:
(一)基本資格:
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:
1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、環保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。
2、國內外大學畢業,並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。
3、國內外大學畢業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職業證照者。
(二)熟悉電腦操作(如:WORD、POWERPOINT、EXCEL)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。
(三)具備溝通能力、積極學習、具團隊合作精神。
(四)具備執行儀器設備校正經驗者尤佳。
(五)具微生物檢測經驗(環境、食品樣品、或臨床微生物等)、具分子生物學實驗操作經驗(核酸萃取、純化、基因定序等)、具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證明者尤佳。
(六)如有X射線繞射分析儀(XRD)操作經驗者尤佳。
(七)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者尤佳,如有請檢附證明文件。
六、工作項目:
(一)空氣檢(監)測類別:辦理空氣污染物與物理性公害檢測相關業務,如PM2.5檢測分析或臭氧標準校驗比對等。
(二)生物檢測類別:辦理環境微生物檢測、相關培養基配製、研究計畫委辦管理等。
(三)資源循環檢測類別:辦理廢棄物及土壤ICP-OES及AA重金屬,燃料類元素分析、離子層析(IC)、熱值分析等項目。
(四)水質檢測類別:辦理水質檢測相關業務,如水質陰離子界面活性劑、重金屬等檢測及水質連續自動監測項目(如COD、SS、氨氮、pH值等現場檢測項目)比對等。
七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。
八、報名及聯絡方式:
(一)應備資料:
1、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。
2、工作經歷證明。
3、英檢證明(如有,請附)。
4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例如:水利工程技師、環境工程技師、化學工程技師、公共衛生師、機械工程技師、電機工程技師、資訊證照等)。
(二)線上應徵:請於115年8月14日前至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點選「我要應徵」-【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】進行註冊(操作說明請至國家環境研究院全球資訊網/公告訊息/徵才資訊下載https://www.nera.gov.tw/zh-tw/hire/357.html)。
★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,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,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。自傳以500字為限,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,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。
(三)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;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,證件經審查後,不予退還,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。。
(四)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,筆試成績通過者,始通知面試,不克參加筆試、面試者,視同放棄應徵資格,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
(五)本院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10名,候補期限自甄徵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。
(六)本職務正式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(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),折合薪資新臺幣(以下同)3萬8,948元至5萬2,301元。新進人員有試用期,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期間薪點為280薪點,折合薪資為3萬8,948元,試用期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。
(七)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:
1、享有勞、健保及勞退,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(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)。
2、享有年終獎金1.5個月、生日禮金、休假補助最高16,000元等,其餘生育、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。
(八)聯絡人:國環院人事室鍾先生,聯絡電話(03)4915818轉73102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