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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徵特約環境技術師5名(檢測技術中心)

一、職稱:特約環境技術師

二、人數:5人

三、性別:不限

四、公告期間:115年7月31日至115年8月14日

五、資格條件:

 (一)基本資格:

   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:

            1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、環保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1)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2)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3)國內外大學畢業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。

            2、具有擬任職務相關職業證照者,應具備工作經驗年資得折半計算。

 (二)熟悉電腦操作(如:WORD、POWERPOINT、EXCEL)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。

 (三)具備溝通能力、積極學習、具團隊合作精神。

 (四)具執行實驗室品保、品管工作經驗或受過ISO/IEC 17025:2017 實驗室品質管理系統相關訓練課程者尤佳

 (五)具備管理大型監測計畫經驗者尤佳。

 (六)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者尤佳,如有請檢附證明文件。

六、工作項目: 

 (一)空氣檢(監)測類別:

  1. 辦理空氣污染物與物理性公害檢測相關業務,並統籌規劃與推動 ISO/IEC 17025 臭氧校正實驗室品質管理系統。
  2. 辦理空氣污染物調查或監測相關計畫之規劃、執行與管理。

 (二)有機物檢測類別:

  1. 執行環境中有機污染物檢測:從事環境樣品採集、污染物分析、儀器操作與品質控管、評析污染物傳輸及溯源等。
  2. 辦理有機污染物檢測技術與環境調查相關計畫之規劃、執行與管理。

七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。

八、報名及聯絡方式:

 (一)應備資料:

     1、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。

     2、工作經歷證明。

     3、英檢證明(如有,請附)。

     4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例如:水利工程技師、環境工程技師、化學工程技師、公共衛生師、機械工程技師、電機工程技師、資訊證照等)。

 (二)線上應徵:請於115年8月14日前至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點選「我要應徵」-【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】進行註冊(操作說明請至國家環境研究院全球資訊網/公告訊息/徵才資訊下載https://www.nera.gov.tw/zh-tw/hire/357.html)。

    ★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,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,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。自傳以500字為限,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,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。

 (三)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;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,證件經審查後,不予退還,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。。

 (四)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,筆試成績通過者,始通知面試,不克參加筆試、面試者,視同放棄應徵資格,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

 (五)本院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10名,候補期限自甄徵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。

 (六)本職務正式核敘376薪點至472薪點(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),折合薪資新臺幣(以下同)5萬2,301元至6萬5,655元。新進人員有試用期,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期間薪點為376薪點,折合薪資為5萬2,301元,試用期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。

 (七)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:
             1、享有勞、健保及勞退,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(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)。
             2、享有年終獎金1.5個月、生日禮金、休假補助最高16,000元等,其餘生育、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。

 (八)聯絡人:國環院人事室鍾先生,聯絡電話(03)4915818轉7310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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