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職稱:特約管理師
二、人數:1人
三、性別:不限
四、公告期間:114年8月19日至114年8月25日(7日)
五、資格條件:
- 基本資格:
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:
1、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相關系所畢業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。
2、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相關系所畢業及得有碩士學位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。
3、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相關系所畢業及具有律師證照,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。
- 熟悉電腦操作(如:WORD、POWERPOINT、EXCEL)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。
- 具備溝通能力、積極學習、具團隊合作精神。
- 應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,且檢附證明文件。
- 熟悉中央法規標準法、行政程序法、智慧財產權法規及環保法規等行政法規或具行政機關法制經驗尤佳。
- 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族、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,得優予考量。
- 工作項目:
- 辦理本院之法制業務及主管法規系統檢視相關工作。
- 人權保障及消費者保護相關業務。
- 工作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。
- 報名及聯絡方式:
(一)應備資料:
1、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。
2、工作經歷證明。
3、英檢證明。
4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例如:律師證照、資訊證照、身心障礙證明等)。
(二)線上應徵:請於114年8月25日前至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點選「我要應徵」-【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】進行註冊(操作說明請至國家環境研究院全球資訊網/公告訊息/徵才資訊下載https://www.nera.gov.tw/zh-tw/hire/357.html)。
★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,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,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。自傳以500字為限,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,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。
(三)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;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,證件經審查後,不予退還,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。。
(四)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,筆試成績通過者,始通知面試,不克參加筆試、面試者,視同放棄應徵資格,未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。
(五)本院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2名,候補期限自甄徵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。
(六)本職務正式核敘376薪點至472薪點(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),折合薪資新臺幣(以下同)5萬2,301元至6萬5,655元。新進人員有試用期,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期間薪點為376薪點,折合薪資為5萬2,301元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進用,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,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。
(七)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:
1、享有勞、健保及勞退,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(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)。
2、享有年終獎金1.5個月、生日禮金、休假補助最高16,000元等,其餘生育、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。
(八)聯絡人:國環院人事室鍾先生,聯絡電話(03)4915818轉7310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