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 關:國家環境研究院
人員區分:教育人員
職 系:無
職 稱:助理研究員
官等職等:助理研究員(比照講師之資格聘任)
名 額:1名(預估缺)
性 別:不限
工 作 地:桃園市
上網時間:自114年05月28日~114年06月09日(計約10日)
資格條件:
一、比照講師之聘任資格,並具下列資格之一
(一)在研究院、所研究,得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,成績優良者,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尤佳。
(二)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曾任助教擔任協助教學或研究工作四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。
(三)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、專門職業或職務六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。
(四)現職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(或具擬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人員資格)公務人員擬轉任助理研究員,須具本項第一、二、三款資格之一。
二、具備下列學歷及專長條件之一:
(一) 化學、化工、物理、環工、材料科學、工業工程、資源管理相關科系等相關系所畢業,具備資源循環、廢棄物管理、材料應用、工業製程等相關工作經驗者,有相關企業職場如綠色科技、永續管理等、循環技術開發經驗者,優先考慮,請在履歷中註明相關經驗。
(二)環醫、公衛、環安、統計、測量、空間資訊、自然生態等相關系所畢業,熟悉統計軟體操作、資料庫建置運算技術,具環境風險、多介質傳輸模式與健康風險評估者經驗者為佳。請在履歷中註明相關技能。
(三)環境工程、水資源工程、水利工程、土木工程、化工、化學等相關系所畢業,具水體監測與分析技術及溯源、地下水資源與污染控制、水體污染傳輸評估及污染預測、水處理與再利用技術、水環境生態學等相關研究經驗者為佳。
(四)環境政策、環境管理、公共政策、環境法律、社會學、經濟學等相關系所畢業,具環境政策評估、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趨勢對社會、經濟、環境衝擊影響及風險評估等相關研究經驗者為佳。
三、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。
工作項目:
氣候變遷研究中心
(一)資源循環技術及環境永續策略研究。
(二)綠色科技發展策略與環境影響研究。
(三)氣候變遷對環境衝擊及風險評估研究。
(四)其他有關氣候變遷及資源循環政策及法制研究等相關事項。
工作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
聯絡方式:
一、 檢附資料:
(一)以下資料請掃瞄或提供電子檔依序排列,並將電子檔存於google雲端共用資料夾(檔名:應徵者姓名),並將連結網址於114年06月09日(星期一)前寄至hengyi.jung@moenv.gov.tw信箱。
1.學位論文及近5年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 (請於近5年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中,擇選1件為「代表著作」,代表著作非為學位論文,若為外文撰寫,需檢附中文摘要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,如持國外學歷者,尚須提供經駐外單位驗證之查驗證明。
3.相關研究工作經驗之服務證明書(無者免附)。
4.教育部核發之講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(無者免附)。
(二) 以下資料各1份,請至本院網站(https://www.nera.gov.tw/zh-tw)/公告訊息/徵才資訊)下載使用,填寫後相關電子檔亦請一併存於google雲端共用資料夾。
1.應徵研究人員資料檢核單。
2.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人員具結書。
3.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人員履歷表。
4.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人員資格審查著作審查迴避參考名單。(至少需填寫碩、博士指導教授)
5.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人員資格審查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。(代表著作若係數人合著者,僅得由其中一人送審,請填列「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」)
二、現職公務人員擬應徵者,並請於114年06月09日(星期一)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功能鍵,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,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,完成應徵資料確認,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)、現職派令、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、最近3年考績(成)通知書、最近5年專門著作或重要研究成果等資料掃描檔,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,逾期恕不予受理,未以線上報名或上傳資料不齊全者,視同資格不符。
三、甄選程序及錄取名額:依本院研究人員聘任要點辦理,職缺之甄選需經初審、複審、外審及再審議等四階段審查。本職缺正取1名、備取至多2名,候補期間為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派令者,撤銷派令。
(二) 助理研究員(比照講師資格)之薪資依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明細表規定,為每月新臺幣64,850元,差勤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。
(三)差勤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,另須配合行政相關業務。
(四)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函通知。聯絡電話:鍾先生(03)4915818分機73102。